2016年伪基站接收天线主机笔记本成本几千元 网上售价5-6万
2016年伪基站接收天线主机笔记本成本几千元 网上售价5-6万中国移动漳州分公司核心网中心负责人庄浩鹏,曾对媒体表示 “生产、组装一个伪基站成本并不高,接收天线、主机和笔记本电脑成本才几千元,普通的地下工厂就可生产,而这套设备在网上的价格达到5万至6万元,生产商、经销商都有不菲的利润。”
2013年公安部曾组织12省市警方开展集中行动,铲除“伪基站”生产窝点4个,打掉各类犯罪团伙72个,抓获217名犯罪嫌疑人,缴获96套“伪基站”设备。据生产“伪基站”的曹某称,“伪基站”的生产成本每台约为两万元,而他以每台5万元左右的价格提供给销售人员出售。
2014年5月北京首例“伪基站”案宣判,被告人张国领曾以7.5万元在深圳购买5台“伪基站”设备,被通州法院认定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4年有期徒刑,“伪基站”设备没收,退缴违法所得2.7万元。而在其被警方控制之前,张国领驾车带着“伪基站”设备沿三环行驶,设备有时每天发送信息十几万条,有时候发送几万条。张国领表示,客户给的价格合适就发,发一次给一次钱,“忙的时候一天能挣3000元,不忙的时候挣一两千”。
据记者了解,利用“伪基站”代发短信,通常根据发送量来收费,一条短信的价格一般为3到5分钱,如果以一天可以发送十几万条短信计算,可以获利数千元。而一些利用“伪基站”代发短信获利的不法团伙甚至还发展出了一线操作人员,成都就曾出现“背包客”伪基站,即将“伪基站”放置在背包中,再以每日200元的报酬雇人背着背包在街上边逛边发送短信。
2015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国打击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015年10月3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6年4月18日至5月31日,联席办决定加大打击力度,开展一轮集中打击行动。行动期间,全国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共启用监测定位设备3705台次,出动监测人员6066人次、无线电监测车2178辆次,监测时长达2.3万小时,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立案查处“伪基站”违法犯罪案件407起,缴获违法犯罪设备382台(套),鉴定“伪基站”设备701台(套)。
中国移动提供数据显示,在2016年4月18日至5月31日集中治理期间,中国移动配合公安机关侦破“伪基站”案件605例,缴获设备655套,抓获嫌疑人763名;上海、四川等地单日监测的“伪基站”数量均下降70%以上。与此同时,中国移动大力开展违法信息监测,已发现上报“伪基站”制售网址187个,为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源头打击提供了有力支撑。
破解伪基站“伪基站”可放置在行驶机动车、电动车,甚至是行人背包中,流动性强的特点无疑导致了“伪基站”的治理难度加大。
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从城市分布来看,在2016年3月被拦截的“伪基站”短信中,北京以966万条排名第一。
360安全专家万仁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可移动的“伪基站”往往跟随每日上下班的人群流,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分布,例如在北京地区,国贸附近的“伪基站”数量最多,凌晨后,三里屯地区分布的“伪基站”相对较多。
赛迪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无线电管理研究所专家孔雨飞曾撰文称,经测试,如“伪基站”在监测点附近,10分钟就能够监测到其信号,但如“伪基站”流动起来,就很难发现。
由于“伪基站”的流动性强且存在数据延迟,使得对“伪基站”的追踪可谓“难上加难”。需要通过多日累积的数据进行分析,才能获取犯罪分子的活动范围及犯罪区域等信息,以此数据为证,方可告知执法部门实施抓捕行动。袁超伟介绍,目前主要通过投诉集中区域分析、垃圾短信统计、位置更新异常数据统计等多种渠道获取“伪基站”信息,而“用户投诉是获取“伪基站”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一种方法是让移动运营商增强基站的发射功率,从而使其覆盖住“伪基站”发射的信号,但可行性不高。另一种方法是完善移动网络的位置登记流程,使得鉴权过程中不光有网络对终端的鉴权,还应该有终端对网络的鉴权。这种新的鉴权方式在WCDMA等网络中已经实施,但是要在GSM网络中实施,改造难度很大。
“伪基站”主要是利用2G网络终端不认证基站的安全缺陷,以及终端会自动切换到信号较强基站的特性。当年设计2G网络时没有预先考虑采用双向认证。现在2G网络大量部署,也不可能大规模改造现有2G网络设备。虽然现在3G和4G都在部署中,但是要考虑兼容性,现有3G和4G手机也都支持2G,所以还是可能接入到“伪基站”。
正因如此,“伪基站”也就是GSM系统的BUG。在GSM网络短期内难以退出的情况下,加强对“伪基站”的整治依然是绕不开的问题。
无线电管理条例
2016年9月1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靠法律手段加大对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同时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便已颁布实施,2016年是其颁布实施的第23个年头。
为应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日益猖獗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曾于2014年3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据相关规定,基站必须通过批准才能设立运营,对于设立“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意见出台之前只能按照无线电管理条例“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处理,处罚只有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只有利用“伪基站”实施了诈骗等其他犯罪行为,才能对其诈骗行为进行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被列入各级无线电监测站的主要职责中。而长期以来,舆论也将治理垃圾短信的压力集中在工信部门,但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曾指出,垃圾短信分为违法和骚扰两种,前者由公安部门直接执法,而对于后者工信部也没有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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